
函轉衛福部公告修正「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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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發佈於:09 六月 2026
函轉衛福部公告修正「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」第6點及第3點附表2-4、附表3-3、附表4-3、附表5-3、附表6-3、附表6-4、附表7-3、附表8-4、附表8-5,業經該部於115年5月27日以衛授國字第1151460487號令修正發布,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,本次公告完整內容,請至網址下載瀏覽(https://www.cda.org.tw/cda/oral_health_detail.jsp?ocid=439)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