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函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修訂「牙醫門診加強感染管制實施方案」,並自108年10月1日起生效。

函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修訂「牙醫門診加強感染管制實施方案」,

並自108年10月1日起生效,詳細內容如附檔說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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