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轉勞動部宣導醫療院所為所屬員工申報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,以保障其權益一案,詳如說明

函轉台南市政府衛生局函,

函轉勞動部宣導醫療院所為所屬員工申報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,

以保障其權益一案,檢送該部勞工保險局宣傳說明資料1份,

請轉知所屬,應遵守勞基法相關規定,詳如附檔說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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