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動部公告訂定「醫療保健服務業雇主之住院醫師(不包括公立醫療院所依公務人員法制進用者)適用勞動基準法」並自108年9月1日生效。
- 詳細內容
- 發佈於:23 四月 2019
勞動部於108年3月12日公告訂定「醫療保健服務業雇主之住院醫師
(不包括公立醫療院所依公務人員法制進用者)適用勞動基準法」並自108年9月1日生效。
詳細內容如附檔說明。
勞動部於108年3月12日公告訂定「醫療保健服務業雇主之住院醫師
(不包括公立醫療院所依公務人員法制進用者)適用勞動基準法」並自108年9月1日生效。
詳細內容如附檔說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