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,修訂「健保卡存放內容」及「健保卡資料上傳作業說明」

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,修訂「健保卡存放內容」及「健保卡資料上傳作業說明」自104年1月1日起新增過敏藥物上傳及修訂上傳診斷碼欄為長度為X(09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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