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「醫療營運降載及廣泛運用遠距醫療於門診病人」,
自110年5月15日起至5月28日止,凡本市醫療院所經本局指定為實施通訊診療院所後,
得免提報通訊診療實施計畫,以通訊方式診察治療門診病人,相關內容請詳附檔說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