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南市政府函轉「醫療器材分類分級品項『0.3800醫療用電動代步車』、『0.3860動力式輪椅』之標示應刊載事項」公告。

函轉「醫療器材分類分級品項『0.3800醫療用電動代步車』、『0.3860動力式輪椅』之標示應刊載事項」公告,

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09年10月15日以衛授食字第1091606277號公告訂定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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