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轉「醫用口罩輸入應辦理邊境抽查檢驗」訂定草案,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09年7月7日以衛授食字第1091605773號公告

函轉「醫用口罩輸入應辦理邊境抽查檢驗」訂定草案,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09年7月7日以衛授食字第1091605773號公告,

可至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「公告資訊」下「本署公告」網頁自行下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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