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各單位因應COVID-19(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)運用健保署提供之特殊地區旅遊及接觸史查詢作業功能,應符合防疫目的內使用,不得為目的外之使用

函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來文,有關各單位因應COVID-19(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)運用健保署提供之特殊地區旅遊及接觸史查詢作業功能,應符合防疫目的內使用,不得為目的外之使用,相關內容請詳附件說明

附件:
下載此檔案 (336.pdf)336.pdf889 Kb